大家好我是機構負責人:陳彥榕
經營友緣安養院(長期照顧中心)從民國97年至今
照顧老人真的要花很多心思
這幾年也經歷許多酸甜苦辣
我就是安養院裡的第一線人員來跟大家分享
說不定可以解決您的疑惑

1.安養中心、養護中心、長期照顧中心以及護理之家的差別:

類別  護理之家  長期照護機構  養護機構 安養機構
服務對象
一、 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之病人。
二、 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
 
以照顧罹患長期慢性疾病且需要醫護服務之老人為目的。
 
以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為目的。
 
以安養自費老人或留養無扶養義務之親屬或扶養義務之親屬無扶養能力之老人為目的。
 
病患評估原則
一、 對其服務對象,應於收案48小時,由醫師予以診察。
二、 應依病人病情需要,至少每月由醫師再予診察一次。
 
   . .    .
醫師
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醫師
 
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醫師
 
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醫師
 
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醫師
 
護理人員
一、 每十五床至少應有一人。
二、 二十四小時均應有護理人員值班。3設有日間照護者,按登記提供服務量,每登記提供二十人之服務量,應增置一人。
 
隨時保持至少有一位護理人員值班。每照護十五位老人應置一人。若設有日間照護者,每提供二十人之服務量,應增置一人。
 
大型:隨時保持至少有一位護理人員值班。 每養護二十位老人應置一人。

小型: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隨時保持至少有一位護理人員值班。
 
大型:隨時保持至少有一位護理人員值班。

小型: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隨時保持至少 有一位護理人員值班。
 
藥師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物理治療人員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職能治療人員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類別  護理之家  長期照護機構  養護機構 安養機構
服務人員 每五床應有一人以上。 每照護五位老人應置一人。
大型:每養護八位老人應置一人。
小型:每養護八位老人應置一人。
機構內隨時保持至少有一位服務人員值班。
 
大型:每安養十五位老人應置一人。
小型:每安養十五位老人應置一人。
機構內隨時保持至少有一位服務人員值班。
 
社會工作人員
一、 未滿一百床者,應
指定專人負責社會服務工作。
二、 一百床至二○○以
下者,應有一人。
三、 二○○床以上者,至少應有二人。
 
一、 未滿一百人者,應指定專人負責社會服務工作。
二、 一百人以上未滿二百人者,應置一人。
三、 二百人以上者,至少應置二人。
 
大型:至少應置一人,每養護百位老人應增置一位。

小型: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大型:至少應置一人,每 安養八十位老人應增置一位。

小型:視業務需要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其他
一、 應有指定人員管理護理紀錄。
二、 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營養師。
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營養師。
大型:視業務需要得置行政人員、專任或特約營養師或其他工作人員。
小型: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必要人員。
 
大型:視業務需要得置行政人員、專任或特約營養師或其他工作人員。
小型:視業務需要得置專任或特約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必要人員。
 
主管單位 衛生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主管機關
 
 

2.這些安養院、安養中心、長期照顧中心、護理之家如何區分好壞?

我們相關照護機構跟醫院一樣都要接受評鑑,一般老人照顧中心三年評鑑一次,護理之家每年要督考,成績分成優等、甲等、乙等、丙丁……甚至
不列等……
當然評鑑等級是無法真正評出好壞,現在是消費者的時代唯有自己去參觀一趟,才能去體會,因為每一家機構的特色都不一樣,以我們家自己為例是以家來營造整個機構,長者都穿自己的衣服,且與宗教結合,給人感覺像家,不會像醫院一樣都冷冰冰,且來的家屬就像是自己的朋友一樣,好朋友的父母親給我照顧,當然要給人照顧好一點。
當然會提到這點代表機構的老闆佔機構好壞佔很大的因素,再來才是看機構的護士或是照顧服務員或硬體,畢竟大部份的機構或安養院都是小型機構。

3.到安養院的老人好像都很嚴重?

目前大部份真的就是這樣,其實不是,主要是因為大家都要自己顧或照顧到沒辦法才要送到安養院大致上我分為3種長輩,1.頭腦很好但身體四肢有問題(中風),2.身體四肢很好但頭腦不清楚(失智)3.頭腦跟身體都不好(可能臥床)。
所以大家應該更要有保養保健的概念也可以說是成功老化,人們應該提早注意自己的健康,不要拖到很嚴重最後才來造成家庭的負擔。

4.安養院老人長期照顧的未來:

近年來因老齡化,機構如雨後村筍般一直在開,各大財團也都虎視眈眈看準台灣老齡化的商機,機構未來會面臨市場機制,不好的機構自然會被淘汰。
2015年台灣65歲以上之人口有280萬人,2016已攀升到292萬人,全台安養院、安養中心、護理之家也只有10萬床…,顯然需大於供,但這麼多的老人在哪裡?.....答案是在”家”,所以未來在居家的照顧顯得特別重要。